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YQCG-2016221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 30 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已由宿州市桥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宿州市桥区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
2.2、项目投资概算:约 2.4亿元,注:此数据均为参考现有资料取得,最终以相关文件的核准、批复结果为准。
2.3、项目实施内容: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工程包括新建2020年近期设计规模为2万m3/d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系统55.16km,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表1 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范围
污水处理厂
|
2020年近期工程
|
设计规模2.0万m3/d
|
新建项目
|
综合楼、辅助类用房和部分构筑物
|
按远期4.0万m3/d规模建设
|
新建项目
|
配套污水管网系统
|
污水管网
|
55.16km(其中干管48.01km污水管)
|
新建项目
|
污水提升泵站
|
土建按4.0万m3/d规模建设,设备按1.0万m3/d规模建设
|
新建项目
|
2.4、项目实施安排
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投资人合资在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并同时获得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负责本次招标PPP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满后无偿移交给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委员会或区政府指定机构。
2.5、经营期限
30年,在特许经营期(其中污水处理厂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内,项目公司享有独家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污水处理设施的权利,以及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权利。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正常运行情况下的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委员会或区政府指定机构。
2.6、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要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资质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需具备是真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财务要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已经相应的偿债能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外币需按照当日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为人民币),净资产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以2015年以后最新一期(含2015年)的经审计财务报表为准)。
③、业绩要求:(合同签署时间须在2011年11月25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内)
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正在运行维护至少一个规模在2万吨/天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且成功运营维护一个1年以上和至少1个40km及以上规模的污水管网项目的运营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至少一个2万吨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和至少40km污水管网的施工项目业绩。
④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⑤、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⑥信誉:申请人在近三年内(2013年11月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或因违反法律法规收到处罚的事件,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通过资格预审合格性评审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下一轮投标活动。
5 .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及时间
5.1、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可在宿州市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yqggzx.cn)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附件下载,各潜在申请人可下载查看,以决定是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价格:500.00元整(售后不退)。
5.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缴纳方式:如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开标当日以现金方式至宿州市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办公室(宿州市淮海路31号东方宾馆北三楼)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并持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收据原件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拒绝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4、投标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人应于2016年 12 月 14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送交到宿州市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大厅(宿州市淮海路31号东方宾馆北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宿州市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yqggzx.cn)及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桥区东郊仁和路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市建委五楼518室
联系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0557-3065175 电 话: 15155771452 0557-3033559
电 子 邮 件: 8495491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