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棚户区改造―浍水路安置区(一期)、沈苑小区代建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FW2016-60
发布日期:2017年 3 月 14 日
根据宿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宿州市政府决定集中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以下简称安置房),宿州市城乡建设指挥部授权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工程五部)具体实施。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对决定对宿州市棚户区改造―浍水路安置区(一期)、沈苑小区代建项目代建事宜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规划设计问题
一标段:宿州市沈苑小区B区位于宿州市汴河东路以南,曙光路以西,规划支路以北,港口路以东,规划建筑面积约29.3万平方米(计容面积),容积率2.42(总体),户数2288户。
二标段:宿州市浍水路安置区(一期)B区位于浍水路以南,淮河中路以北,规划大泽路以西,规划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计容面积),容积率2.2(总体),户数1558户。
三标段:宿州市浍水路安置区(一期)C区位于浍水路以南,淮河中路以北,规划大泽路以东,宿怀路以西,规划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计容面积),容积率2.2(总体),户数1340户。
四标段:宿州市沈苑小区A区位于宿州市规划支路以南,曙光路以西,规划浍水东路以北,港口路以东,规划建筑面积约9.1万平方米(计容面积),容积率2.42(总体),户数672户。
规划方案必须报经市规委会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规划设计费用由代建企业承担。
(二)前期工作内容
1.招标人负责项目建设地块地上建筑物的征收补偿工作,以净地方式交付中标人建设。
2.招标人提供施工场地应基本平整,并明确划定安置房小区建设地块界址。
3.中标人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围墙临时道路施工,并提供施工办公用房、用水、用电等(招标人应提供水、电主干管线敷设至项目所在地规定范围内),招标人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支持配合。
(三)工程进度
招标人正式向中标人移交具备施工条件场地之日起15天内,中标人必须开工建设,并按照投标工期移交具备使用条件的安置房。其中:地下车库的施工时间及小区内绿化、道路、水电等配套工程的施工时间均包括在总工期内。
(四)工程质量
中标人代建安置房必须经验收为合格工程,方可办理移交。
(五)安置房交付标准
安置房交付标准不得低于市房[2016]199号文件规定的交付标准。
(六)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四个标段,每个潜在投标人可报(投)四个标段,但限中一个标段。
二、保障房建设资金来源及代建费用拨付
(一)保障房建设资金由招标人统筹,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专项补助资金及融资资金等。
(二)代建费用
1.安置房代建费用按市政府[2014]第21号会议纪要议定价格(地下建筑面积不计费用)为最高限价,投标价格为最终政府回购结算价格(中标单位须参照已批准规划方案进行园林图纸深化设计,完成园林施工图设计后,应提交图纸至宿州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工程五部备案,作为验收及审计结算依据;道路、绿化、管线配套工程造价原则上不低于70元/平方米(计容面积))。
(三)代建费用拨付
招标人授权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根据工程进度支付代建工程款。
三、招标条件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类似业绩: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设的业绩证明且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业绩的最低要求。
(二)其他要求
1、中标人签定代建合同之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为总投标价的10%(总投标价的10% ,其中现金比例不低于履约保证金的50%,其余可以为银行保函) ,工程开工建设后分期返还,返还期分别为±0.00结束、主体结束后。
2、代建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未按约定开工建设的,招标人有权解除代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单位应按代建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将项目转让。
4、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承包管理,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承担项目管理责任。
5、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报名。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www.hfztb.cn/HY/HuiYuanInfoMis2_HFZTB 选择宿州(宿州市平台)--》点击工程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新增报名”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领取按钮”下载招标文件(此处下载的是承诺书,招标文件需现场领取);如企业未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请参考如下地址进行入库和办理ca,http://www.szggzyjy.cn/szfront/InfoDetail/?InfoID=83a7395d-1fd4-496b-81e6-fda2f03ab75e&CategoryNum=010。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企业需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14日-2017年3月20日)之后三个工作日内(2017年3月16日-2017年3月23日),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即可)、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业绩证明、承诺书(系统内下载)到宿州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工程五部(宿州市淮河路房管局大楼1303室)进行初步查验,查验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可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电话:0557-3900372。
备注: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核查)及复印件(承诺书除外)一份且注明与原件一致,资料齐全方能报名,否则不予接受(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费用:免费。
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五、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单位账户转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公告指定账号,支付方式:转账、电汇、企业网银。
户 名: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开户行:徽商银行宿州桥支行
账 号: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事项: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小时,逾期拒收投标文件。
(提示:开户行:桥支行,如找不到,找到“?桥支行”即可)。
2、此公告登录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jy.cn/)、宿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0557fdc.com)进行查询。
六、资格初步审查地点:
宿州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工程五部(宿州市淮河路房管局大楼1303室)
联系人:叶雷鸣 徐峰
联系电话:3900372 15205575566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州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工程五部(盖章 )
地 址:宿州市淮河路房管局大楼1303室
联系人:叶雷鸣 徐峰
电话或手机:05573900372 1520557556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代理公司名称: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市建委五楼518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7-3033559 手机:1515577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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