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升级改造项目公告
灵璧县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 2017151 ),其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灵璧县小型工程建设类项目招标简易操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该项目实行简易操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编号: 2017151 ;
2.项目名称:灵璧县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升级改造项目;
3.招标人:灵璧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4.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地点位于灵璧县老一中院内,本次招标内容为文化馆、图书馆升级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投资额约45万。
5、建设项目控制价:412295.04元。
二、工程范围:
施工内容:见附件。
其他说明:详见工程量清单。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后付合同价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三、工期及节点进度要求:工期 30日历天 。
四、质量要求:合格。
五、中签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格要求:中签企业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二级(含二级)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在岗情况要求: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尚未竣工项目;
六、摇号时间、地点:2017年 10 月 11 日 10 :00(迟到的算放弃)、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开标大厅。
七、中签结果公示:中签人、中签候选人产生后,将在灵璧县公告资源交易网等载体上公示2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向中签人发出中签通知书。
八、提交相关费用
1、履约保证金
中签人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与建设单位的约定向中签价的10%向履约保证金帐户提交履约保证金。
2、中介服务费
中签人在接到中签通知后,须按有关规定以银行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向中介机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缴纳中介服务费。
履约保证金、中介服务费均要求在中签公示期满后1日内(且中签通知书发放前)缴纳完成。中签单位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中签资格。
九、发放中签通知书:公示结束无异议、按规定交纳相关规费后,建设单位将向中签人发放中签通知书。
十、签订合同:中签人领取中签通知书后,2日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中签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建设单位取消其中签资格,对其不良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中签人不履行与建设单位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十一、(其他要求)
1、报价文件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装订成册,统一密封。
2、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3、密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及摇号会日期。
招标人:灵璧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 袁主任
电 话: 13855799905
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21258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