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人民路两侧城中村改造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审批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现将宿州市人民路两侧城中村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采购人: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采购内容:“宿州市人民路两侧城中村改造项目”承接主体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宿州市人民路两侧城中村改造项目”为我市重点民生工程,对改善我市民生环境,解决当前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推进住房保障,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项目包括19#、21#二个地块,拟规划征迁2210户,征收占地面积约为380亩,拆迁建筑面积约24.22万平方米。该项目请示市政府批准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确定采购人为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承接主体,购买服务资金合计约为16.2亿元,供应商为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鉴于目前改造建设资金紧缺,结合当前国家在贷款融资方面的政策要求,为保证项目贷款尽快顺利获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故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一路市建委大楼六楼
采购人联系人:翟子彪 联系电话:1815571829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张 工 联系电话:0557-3033559 15155771452
财政部门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57-3905932
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2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向采购人反映。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将批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