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宿州市灵璧县X057墩马路及X044鲍虞路路面改善工程已于2009年12月28日经宿州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州市灵璧县交通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路 线
名 称 |
招标
性质 |
建设
地点 |
公路
等级 |
路基宽度 |
路面
宽度 |
标段
划分 |
计划
工期 |
工程
规模
(km) |
工 程 内 容 |
X057墩马路
K0+000―K6+000 |
施工 |
灵璧县 |
四级 |
7..5米 |
5.5米 |
01 |
4个月 |
6.000 |
找平层采用15-20cm水泥稳定碎石,18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水泥混凝土面板 |
X044鲍虞路
K0+000―K6+164 |
施工 |
灵璧县 |
四级 |
7..5米 |
5.5米 |
02 |
4个月 |
6.143 |
找平层采用12-15cm水泥稳定碎石,18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水泥混凝土面板 |
X044鲍虞路
K6+164―K13+147 |
施工 |
灵璧县 |
四级 |
7..5米 |
5.5米 |
03 |
4个月 |
7.004 |
找平层采用12-15cm水泥稳定碎石,18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水泥混凝土面板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宿州市灵璧县X057墩马路及X044鲍虞路路面改善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包括叁级)资质;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每个申请人可提出三个合同段资格预审申请,但只能对一个合同段进行投标,且要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标段调整(若需要)。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4月8日至2010年4月13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持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公证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上述所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宿州市银河一路宿州市建设委员会大楼518室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申购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4月18日10:00时,地点为宿州市银河一路宿州市建设委员会大楼520室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2010年4月7日的安徽经济报及安徽建鑫公司网(http://www.ahjxgs.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州市灵璧县交通局
地 址: 宿泗路与钟馗路交叉口
邮政编码: 234200
联系人: 李 强
电 话: 1395685215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宿州市建设委员会五楼
邮 政 编码: 234000
联 系 人: 苏 奎
电 话: 0557-3033559
手 机: 15856282957
传 真: 0557-3049499
二一年四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