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S101合相路、S201房固路改善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宿州市S101(K210+528-K236+435;K252+334-K256+715)合相路改善工程、S201(K0+000-K80+727)房固路改善工程项目法人为宿州市公路管理局,现对该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本次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建设规模
1.1.1 S101(K210+528-K236+435;K252+334-K256+715)合相路改善工程,路线全长30.288公里,位于宿州市桥区境内。其中K210+528-K236+435段,工程起点位于宿州市与蚌埠市固镇县交界处,终点位于宿州市郊区,路线长25.907公里;K252+334-K256+715段,起点位于宿州市符离镇,终点位于宿州市与淮北市交界处,路线长4.381公里。
1.1.2 S201(K0+000-K80+727)房固路改善工程,路线全长80.727公里,全线位于灵璧县境内,工程起点位于安徽灵璧县与江苏省交界处,终点位于灵璧县与蚌埠市固镇县交界处。
1.2 技术标准
1.2.1 S101(K210+528-K236+435;K252+334-K256+715)合相路改善工程,路基宽15米,路面宽12(1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2车道,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二级公路标准。
1.2.2 S201(K0+000-K80+727)房固路改善工程,路线全长80.727公里,路基宽12米,路面宽9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2车道,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二级公路标准。
1.3 招标范围:
1.3.1 S101(K210+528-K236+435;K252+334-K256+715)合相路改善工程,全线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过程中技术服务及相应后续服务等工作为一个综合合同段。
1.3.2 S201(K0+000-K80+727)房固路改善工程,全线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过程中技术服务及相应后续服务等工作为一个综合合同段。
各标段的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勘察设计合同段划分表
合同段 |
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 |
里程 |
S101合相路改善工程
01合同段 |
K210+528-K236+435、K252+334-K256+715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排水、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绿化等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分施工标段及总体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并负责全线总体勘察设计及设计文件汇总。 |
30.288
公里 |
S201房固路改善工程
01合同段 |
K0+000-K80+727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排水、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绿化等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分施工标段及总体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并负责全线总体勘察设计及设计文件汇总。 |
80.727
公里 |
1.4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4.1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2010 年 9 月 20 日前,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1.4.2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时间另行安排。
1.5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整个施工周期。
1.6 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 2年。
2、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设计单位,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公路行业专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两条新建(或改建)二级公路的勘察设计,总里程数大于50 km;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次投标。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上述两个标段的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以及法人代表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本人身份证(均为原件)以及以上文件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于2010年7月28日至8月1日(节假日不休息)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到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宿州市银河一路建委大楼五楼5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本项目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考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17日9:00,请投标人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宿州市公路管理局八楼会议室(宿州市胜利路43号翰林金环大酒店八楼),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出席。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每合同段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形式:同城支票转账,异地电汇,在备注栏注明所投的项目名称。采用的转帐支票或电汇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汇出的款额,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形式或以个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必须在2010年8月16日上午10:00前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汇票或转账后投标人应从财务部领取交款凭据,并携带此凭据递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2010年7月28日的安徽经济报和安徽公路(www.ahglj.com)以及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www.ahjxgs.com )网站上发布。
7、评标结果的公示
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将在安徽公路(www.ahglj.com)以及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www.ahjxgs.com )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招标人:宿州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宿州市胜利路43号
邮 编:234000
电 话:0557-3321715 3083150
传 真:0557-3321715
联系人:陆科长 |
招标代理: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建委大楼五楼
邮 编:234000
电 话:0557-3033559 13805576629
传 真:0557-3049499
联系人:苏 奎 |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