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拨付其已完成工程量总造价的80%; 2.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拨付其已完成工程量总造价的90%;余款质保期满付清。 履约担保:施工单位以其在本工程项目中所完成的所有工程产品作为履约担保。 3.结算方式: 工程结算金额=合同总价±施工期间允许的政策性调整。材料价格的风险范围、风险幅度及可调价材料价差,执行马鞍山市马建管造(2020)25号文相关规定。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若投标书中已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在工程竣工结算时,经监理和甲方同意后,可按照或参照已有工程的价格;若投标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则由承包方提出合理的价格报业主审批同意后,按照此价格进入工程结算(其价格应执行投标时承诺的让利幅度。定额基础为: 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通用册)》,工程取费按规定的工程类别取费标准计取,材料价执行施工期间马鞍山信息价,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未书面提出报告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如审计结果高于合同价,按合同价支付;审计结果低于合同价按审计价支付。 5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质量未达到国家验收标准,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并承担全部损失,且工期不顺延。 6. 材料、设备质量:施工单位所购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和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施工规范要求,提供有效合格证和试验报告,特别是计免预约登记室和接种室4mm厚运动塑胶地板要求环保合格产品无味,并按规定取样送检,经建设单位书面认可方可采购和施工,否则视为违约,由施工单位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7.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工程联系单)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和技术标准,施工过程中任何工程变更或增加工程量,都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书面许可,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拒办签证。 8、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置留时间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