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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马号安置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05-30

宿州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马号安置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P-SZGC2022072

发布日期:2022 5  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宿州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马号安置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宿发改审批【2020】39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宿州市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宿州市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环城路以东,胜利路以南,宿怀路以西,菜市街巷以北  

2.2建设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8.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3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96万平方米),拟建10栋29-32层住宅、商业幼儿园及配套用房等,总投资额约7.4亿元(包含前期费用、土地费用和建设费用)。项目最终工程结算价以审计部门结算审计结果为准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深化优化、勘察服务、 测量(初测、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人防工程)、材料采购、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及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EPC 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 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包括内容:

(1)勘察设计: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总平面规划设计、勘察服务测量(初测、定测)及 建筑、道路、绿化以及所有配套设施的方案深化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人防工程)及图纸审查;

(2)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土建和安装、全部供水、排水、电力、通讯、 智能化、消防等施工及所有配套设施;

(3)设备、材料采购:工程配套的所有动力设备、附属设备等。

(4)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4.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4.2)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4.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4.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4.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上述的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企业。

3.2财务要求:提供企业2021年度的经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表(告);

3.3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含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含分公司)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自201911日以来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宿州市住建委列入宿州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的。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信誉要求。

3.4 投标人资质要求:

3.4.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4.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

注: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由牵头人委派):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时需具备施工负责人的资格条件要求;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所在投标单位开标日所在月份上推六个月内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

2)登陆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时,以联合体牵头人完成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投标时除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由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章外,其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中的签字或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62109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 t t p://60.171.247.212:8605/SZTP Bidder/login2.a s p x 点击工程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领取按钮”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4.4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企业信息库已审核通过的单位报名,投标单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请咨询CA办理机构,联系电话0557-3030327。

注:联合体投标的,报名、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6  21    09  00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科技科

05573048494

宿州市银河一路599号

 

7.在线异议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8.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人:宿州市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址:宿州市御河观唐小区安居大厦25楼

  人:唐德隆

  话:0557-306558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三号楼29楼

       人:张广芳                    

         话:151782470230557-3033559      

     件:ahjxgs20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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