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河三区学校地基处理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2011152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濉河三区学校地基处理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淮北市发改委
3、招 标 人:淮北矿业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4、资金来源:政府性投资和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北、新濉河东
2、建设规模:地基处理工程:碎石桩;具体详见图纸。
3、计划工期: 45 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全部内容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1年6月30日至2011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有形建筑市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到淮北市招标采购中心(淮北市人民路199号,淮北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5楼西头)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3、本工程收取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及施工图费用合计 500 元整(含光盘等,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北矿业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北市孟山北路1号
联 系 人:陆 志
联系电话:0561-495154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五楼
联系人:苏 奎 邮 编:234000
联系电话:0561-3077385 13805576629 传真:0561-3077385
六、备 注
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见资格审查表)。
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2万元,采用银行自带汇票的方式(其他方式无效),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分公司账户)在投标截止前自行办理完毕。将银行自带汇票随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一并送达,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验收,需出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未按上述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者,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若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入帐的,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限制三年内在淮北市参加投标。
3、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行:工行淮海路支行
账 号:1305 0161 0902 4976 696
4、投标人资格基本条件表(后附)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盖章)
2011年6月30日
附件:投标人资格必备条件表
投标人资格必备条件
序
号 |
合格条件 |
投标资格合格条件标准 |
有效证明材料 |
定性的结论以及
相关情况说明 |
1 |
企业要求 |
投标人必须在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登记.未登记的不能参加投标
|
淮北市招标采购网有企业备案信息,并无相关不良记录 |
通过淮北市招标采购网对企业备案信息进行查询 |
2 |
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对于联合体申请人,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
3 |
企业资质证书 |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副本) |
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
4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经理安全许可证。 |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
5 |
生产经营状态 |
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必须原件(有效期为报名至投标截止) |
6 |
履
约
历
史 |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必须原件 (有效期为报名至投标截止) |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
承诺书必须原件,(有效期为报名至投标截止) |
7 |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 |
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
有效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证书 |
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
8 |
拟派项目经理动态 |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规行为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在建工程。 |
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
必须原件 (有效期为报名至投标截止) |
9 |
法律法规禁止投标 |
不属于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必须原件(有效期为报名至投标截止) |
注:1.以上9条中有一条不符合即为不合格;
2.建筑业企业应先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到市招管局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
说明: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出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能出示的必须按照“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8〕92号文件”办理;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经理)不合格;
2、证明或承诺书有效期均为本次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4、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由招标人代为保管,直至项目竣工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