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S302大符路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宿州市S302大符路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宿州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
划分 |
路 线
名 称 |
招标
性质 |
建设
地点 |
公路
等级 |
路面
宽度 |
计划
工期 |
工程规模 |
工 程 内 容 |
01 |
S302大符路
(K21+500~K30+000) |
施工 |
灵璧县 |
二级 |
7.5m |
110
日历天 |
8.500
公里 |
大修:4cmAC-13沥青砼+粘层+5cmAC-20沥青砼+下封层+18~21cm二灰碎石+老路面挖补处治;
中修:老路面铣刨0.5cm后,做黏层+4cmAC-13沥青砼面层 |
02 |
S302大符路
(K30+000~K38+779) |
施工 |
灵璧县 |
二级 |
7.5m |
110
日历天 |
8.779公里 |
大修:4cmAC-13沥青砼+粘层+5cmAC-20沥青砼+下封层+18~21cm二灰碎石+老路面挖补处治;
中修:老路面铣刨0.5cm后,做黏层+4cmAC-13沥青砼面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从业资质;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设二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同时对二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7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一套(加盖公章)至宿州市银河一路建委大楼五楼51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各投标人如果有疑问,请于2011年7月13日17:00前以书面传真方式将疑问传真至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传真:0557―3049499),补遗内容将于次日17:00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各投标单位。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7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宿州市皖煤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宿州市西昌路164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2011年7月1日的安徽经济报、安徽省交通厅网站(www.ahjt.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main/)以及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www.ahjxgs.com )网站上发布。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请于安徽建鑫公司网站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该表,并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州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胜利路43号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建委大楼五楼518室
邮 编:234000 邮 编:234000
联 系 人:颛孙浩 王 浩 联 系 人:张超尘
电 话:0557―3083758 电 话:0557-3033559 15955708960
传 真:0557-3080353 3083758 传 真:0557-3049499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投标申请人基本状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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