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审核要素 |
投标资格合格条件标准 |
有效证明材料 |
证明材料提供方式 |
1 |
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本工程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2 |
企业资质等级 |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
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副本) |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3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4 |
生产经营状态 |
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由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
原件装订在技术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技术标副本中。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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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
约
历
史 |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
由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
原件装订在技术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技术标副本中 |
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原件装订在技术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技术标副本中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建贰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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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件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明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7 |
拟派项目负责人动态 |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
由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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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装订在技术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技术标副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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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法律法规禁止投标 |
不属于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原件装订在技术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技术标副本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