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行业机构管理标准(试行)》
〖2007年4月10日〗
为提高招标机构的管理水平,保证招标工作的服务质量,建立良好的招标竞争机制,为招标行业管理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司、固定资产投资司和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历时两年,遵循相关招标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根据招标行业机构管理工作的需要,研究编制了《招标行业机构管理标准》,于2006年4月在全国招标中心系统内推荐试用发行。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高招标行业的管理水平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招标行业影响的基础上,将本《标准》分为:《标准》适用范围、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机构总体要求(包括:招标机构资质管理、年审要求与日常管理、机构管理、资源的配置与管理要求)、招标服务实现过程的控制、招标服务的监督、检查、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的制定遵循相关招标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并从招标机构自身的管理需求出发,引导招标机构朝正规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具有根据招标机构实际情况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招标机构管理工作的需要。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