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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计取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4-04-17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计取的通知

造价〔2014〕13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防治工作经费投入,根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建质〔2014〕28号)精神,现就我省建设工程造价中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的计取作如下规定:

    一、本通知所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是指按《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第七条治理措施所需的费用。扬尘污染防治费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

    二、扬尘污染防治费的部分内容已经包括在现行定额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未包括的部分作为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均应按《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执行。

    四、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以定额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作为取费基础,其计取标准为:建筑、市政工程费率为2%;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率为1%。

    五、新开工建设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企业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开工的工程,应当就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签订补充协议,计取相应费用。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扬尘污染防治费与安全文明施工费相关内容对比表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4月10日  

   

抄送:厅标准定额处、质量安全监管处。


附件:

扬尘污染防治费与安全文明施工费相关内容对比表

序号

扬尘污染防治费内容

安全文明施工费相关内容

备注

一

    施工现场围挡封闭。主要路段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不得低于1.8米。围挡底边设置防溢沉淀井。

    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米。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

提高标准

二

    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现场内道路及加工区实施混凝土硬化,裸露场地采取覆盖或绿化。

    工地地面硬化处理,部分绿化。

提高标准

三

    配备车辆冲洗设施,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定时洒水降尘。

 

新增内容

四

    不能及时回填的土方、砂石等散体材料、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并覆盖。

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用覆盖等措施。

提高标准

五

    土方、砂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采取封闭运输。

    在定额和材料价格中已包括

―

六

    外脚手架设置悬挂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在定额中已包括

―

七

    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在定额中已包括

―

八

    现拌混凝土和砂浆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新增内容

九

    施工现场智能监控。

 

新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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