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试行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记分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4-11-17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试行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记分标准的通知 
建市函〔20141643

 

马鞍山市、亳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为加强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1421号)的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选择马鞍山市、亳州市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后再印发全省执行。试行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附件:安徽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

 

                              

 

                                                                                                                   20141030

附件:附表一、工程监理企业基本信用评分内容和记分标准

评价大项

代码

子 项 内 容

记分标准

企业初始分(20分)

JL-1-01

满足《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有关“企业综合信息”要求的10分,不合格0分。

合格

10

不合格

0

满足《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有关“企业人员基础信息”及实名制要求的10分,不合格的0分。

合格

10

不合格

0

企业资质分(4分)

JL-1-02

①综合资质企业

4

②专业甲级资质企业

3

③专业乙级资质企业

2

④专业丙级资质企业

1

企业良好行为信用分

10分)

JL-1-03

参加我省组织的抢险救灾、救济贫困等公益事业,贡献突出或积极参加政府或行业开展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的

1

JL-1-04

获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的

3

获省级优秀工程奖的

1

获市级优秀工程奖的

0.5

JL-1-05

进入全国百强监理企业的

1

JL-1-06

进入全省30强监理企业的

0.5

JL-1-07

获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先进监理企业”表彰的

1.5

JL-1-08

获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表彰;获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表彰

1

JL-1-09

获市级建设主管部门表彰。

0.5

企业不良行为信用分

E1-1-01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的

-2

E1-1-02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业务的

-2

E1-1-03

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2

E1-1-04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监理资质的

-2

E1-1-05

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2

E1-2-01

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2

E1-2-02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2

E1-2-03

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2

E1-2-04

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

-2

JL-1-10

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前,放弃预中标资格的

-1.5

JL-1-1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放弃中标资格的

-2

JL-1-1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

JL-1-13

投标报价为恶意报价,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

-2

JL-1-14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2

JL-1-15

工程项目出现一般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监理未履行法定职责的

-3

JL-1-16

工程项目出现较大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监理未履行法定职责的

-5

JL-1-17

工程项目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监理未履行法定职责的

-10

附表二、工程监理企业单个项目信用评分内容和记分标准

大项

子项代码

子 项 内 容

     计分标准

A.现场监理机构(20)

JL-2-01

人员配备:人员配备的专业、数量满足业主要求及有关规定

符合

6

基本符合

3

不符合

0

JL-2-02

资格及任命:岗位人员执业资格是否符合监理规范规定、任命(授权)及变更审批手续齐全

符合

4

基本符合

2

不符合

0

JL-2-03

出勤率:关键岗位人员出勤率满足业主要求及有关规定

符合

6

基本符合

3

不符合

0

JL-2-04

监理设施:现场监理机构办公设施、检测设备和工器具的配备等,满足合同约定及监理工作需要

符合

4

基本符合

2

不符合

0

B.现场监理工作管理

(20)

JL-2-05

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齐全、编制和审批手续符合要求

符合

4

基本符合

2

不符合

0

JL-2-06

按规定编制了监理月报

符合

4

基本符合

2

不符合

0

JL-2-07

按规定记录了监理日志

符合

4

基本符合

2

不符合

0

JL-2-08

按规定召开了监理例会、并形成了会议纪要

符合

4

基本符合

2

不符合

0

JL-2-09

按规定编制了质量评估报告、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要求

符合

4

基本符合

2

不符合

0

C.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

40分)

JL-2-10

按规定进行了审查。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开工报告、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及安全保证体系。审查内容无遗漏的,得6分;审查内容有遗漏的,每1项次倒扣1分(按项目计算)

符合

6

基本符合

3

不符合

0

JL-2-11

按规定进行了核查。内容包括:关键岗位人员资格、分包单位资格、施工机械和设施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等。审查内容无遗漏的,得6分;审查内容有遗漏的,每1项次扣1分(按项目计算)

符合

6

基本符合

3

不符合

0

JL-2-12

对现场的施工活动按规定进行了巡视检查。

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符合

6

基本符合

3

不符合

0

JL-2-13

对现场的施工活动按规定进行了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使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构配件,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等的实施。验收内容无遗漏的,得6分;审查内容有遗漏的,每1项次扣1分(按项目计算)

符合

6

基本符合

3

不符合

0

JL-2-14

按规定进行旁站

符合

6

基本符合

3

不符合

0

JL-2-15

按规定进行了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

符合

4

不符合

0

JL-2-16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健全;资料真实齐全、管理有序。

符合

6

基本符合

3

不符合

0

D.造价、进度、合同管理(20分)

JL-2-17

按合同约定履行了造价控制监理职责

符合

8

基本符合

4

不符合

0

JL-2-18

按合同约定履行了进度控制监理职责

符合

4

基本符合

2

不符合

0

JL-2-19

按合同约定开展监理活动

符合

8

基本符合

4

不符合

0

E.良好行为(荣誉)

JL-2-20

获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书面通报表彰的

4

JL-2-21

获市级建设主管部门书面通报表彰的

2

JL-2-22

获县级建设主管部门书面通报表彰的

1

F.不良行为

E1-3-01

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10

E1-3-02

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10

E1-3-03

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

E1-3-04

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对相关文件进行签字确认

-3

E1-3-05

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应进行审查

-3

E1-3-06

对承包单位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品种不全、批次不足,实物与报验不符的行为,现场项目监理机构未予以制止和纠正的。

-3

E1-3-07

对承包单位按标准、规范、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检测、工程安全和功能性试验而未进行的行为,现场项目监理机构未予以制止和纠正的。

-3

E1-3-09

对施工过程中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行为,现场项目监理机构未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制止和纠正要求的

-3

E1-3-10

发现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3

E1-3-11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3

E1-3-12

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3

JL-2-23

工程项目出现一般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未履行法定监理职责的

-6

JL-2-24

工程项目出现较大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未履行法定监理职责的

-10

JL-2-25

工程项目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未履行法定监理职责的

-20

备注:

1监理企业信用分=企业基本信用分+单个监理项目信用分总和/监理项目总个数。其中,单个监理项目信用分=各子项检查得分之和+项目良好行为分-项目不良行为分;各子项检查得分=子项累计检查得分/子项累计检查次数。

2编码规则:JL_1_01JL_2_01 ,其中JL指监理,_1指企业,_2指项目,_01指子项序列号。

3、各检查条款分值有效期按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执行。

4、同一项目获多项奖项按最高分值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

 

Copyright 2019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557-3033-559 0557-3960-446 

E-mail:ahjxgs@sina.com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南翔云集文化商业街3#29层

皖ICP备19000978号-1

技术支持:网站建设<云建站> 网站建设  网站制作  网站建设  网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