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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工业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09-27
 

宿州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工业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工作方案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住建局(委)、各园区规建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意见》,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总体要求,通过推行集中受理、承诺告知、流程再造、并联审批、多图联审和规范中介服务等措施,实现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其中: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5个工作日内。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10个工作日内。

()施工图审查7个工作日内,技术特别复杂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

()施工许可证(含工程质量安全报监)核发5个工作日内。

二、主要工作

(一)明确办理责任

将社会投资工业建设项目审批分为规划许可、施工许可2个阶段。规划许可阶段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由规划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施工许可阶段包括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含工程质量安全报监)核发等,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牵头部门要按照“一家牵头、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的要求,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

(二)开展流程再造

1.精简审批事项。凡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前置事项,一律取消。取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前的建设单位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审核,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支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款证明,改为由建设单位出具建设资金落实和无拖欠工程款承诺。工程质量安全报监不再单独受理、单独办理,统一纳入施工许可证办理环节一并办理。严格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实行网上办理,实现政府部门信息共享。政府部门拥有的数据信息不再要求企业提交,确需建设单位提交的相同材料原则上只提交1次。

2.改革工程项目招投标。社会投资工业项目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以及是否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工程交易活动。

3.简化审批条件。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工业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简化为:

1)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期内建设用地批准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任命书;

5)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备案表;

6)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建设单位出具建设资金落实和无拖欠工程款承诺。

以上材料建设单位直接登录《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施工许可证系统,实行远程自录申报至市住建委窗口(桥区、各园区)审批、发证,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各类纸质证明材料。

4.灵活受理,丰富办理方式。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可将质量监督申请表、安全监督申请表与施工许可其他申请材料一并交予窗口,并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证核发。

5.容缺办理,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业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对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可无原件但需有审查编号)实行容缺办理,由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承诺,承诺时限内补齐要件,窗口可先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按照承诺补齐要件后发放施工许可证原件。

6.调整审批时序。转变管理方式,调整审批时序,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伤保险以及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各类非税收入类收费可以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供水、供电、燃气、市政园林、排水、热力、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备报建可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

(三)实施多图联审

根据住建厅已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管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公安消防部门管理的消防设计审核、人防部门管理的人防设计审核进行全面整合,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应用安徽省数字化施工图审查云平台,推进建设工程项目无纸化“网上联合审批”,实现施工图多图联审的全过程数字化监管,不断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和审查质量。

(四)规范中介服务

进一步放开中介服务市场,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机构要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和标准,完善信用体系,规范中介服务管理,建立并履行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提升办事效率

1.建立清单制度。窗口继续完善本级工程建设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明确报建事项名称、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时限要求、证件形式等,并在政务服务网站公开发布。

2.推行提前介入代办预审制度。对工程建设审批事项,应本着“能减就减、能并就并”的原则,审批部门要提前介入,帮助建设单位准备和完善许可要件,预先审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检查,严肃督办。建立完善本级“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及抽查事项清单,强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检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工业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建立抽查和定期检查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信用,实施奖惩。充分运用信用管理平台,加强监管信息录入工作,健全信用奖惩,探索建立健全各类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和“红黑名单”制度,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对守信者开通优先办理等“绿色通道”,对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强化对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守信践诺的约束作用。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加强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大力宣传“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行动的成效,总结推广创新做法,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201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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