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委:
为加强企业动态监管,掌握行业发展态势,更好地为企业服务,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8月份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资质监督检查范围
凡是在200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资质的我省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都必须参加本次资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将作为企业升级、申请增项资质和企业资质降级、取消资质的参考依据。
二、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内容和结论
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本着“简便、高效、诚信”的原则,实行网上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核查企业有无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初审部门、有关建筑市场监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应将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一年来作出的处罚决定记入相应企业的《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业绩信用登记管理手册》内,作为资质管理部门对企业作出资质监督检查结论的依据。
2、核查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和经营发展情况。以企业上报的上一年度的《建筑业企业行业发展研究资料》的统计数据为准。
3、对暂定期已满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转正。
4、更新和完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数据。主要包括:2006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的第一部分),新增项目经理、业绩,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设备等变动及其他情况,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网上格式进行填写和上传。
5、监督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三、监督检查程序
企业通过网上申报有关材料。各市建筑管理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网上资料进行核查并提出初审意见。未在网上申报的企业,视同未参检。
特级资质企业和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一、二级企业,按各自原资质申报程序逐级审核后,报省建设厅作出监督检查结论。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企业以及劳务分包企业,委托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作出结论后并报我厅备案。
四、时间安排
此次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在八月份全部结束。具体安排为七月底前企业和各级资质管理部门完成企业自检、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核并作出监督检查结论阶段;8月20日至8月29日为省厅分市集中办理特级资质企业和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一、二级资质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验证盖章以及同时办理资质转正手续时间。办理资质证书副本验证盖章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8月20日,池州市、宣城市、阜阳市;
8月21日,淮北市、黄山市、铜陵市;
8月22日,宿州市、滁州市、马鞍山市;
8月23日,六安市、巢湖市;
8月24日,淮南市、芜湖市;
8月27日,安庆市、亳州市;
8月28日,蚌埠市、省直企业;
8月29日,合肥市。
集中验证时,各市应报送以下材料:
(1)分别以书面形式报送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企业改革进展情况调查工作总结;
(2)本文的附件1―5, 均用EXCEL软件汇总打印,并附软盘,其中附件3需要用EXCEL软件分级别汇总打印。
(3)特级资质企业和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一、二级资质企业所有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业绩信用登记管理手册》。
五、工作纪律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不得收费和严禁“搭车收费”,不得向企业“吃、拿、卡、要”,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整个工作结束后,结果将在我厅网站上予以公布。
因8月份为集中验证盖章和监督检查总结时间,因此8月份的资质申报工作与9月份一起进行。
二○○七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