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开发区路灯、电缆等采购及施工
招标答疑
1.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第34页第四章,投标资料表第6条投标保证金金额原为“2万元人民币”,现修改为“18万元人民币”;
2.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人民南路附图中路灯高度原为10米,现修改为12米,以一标段招标文件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为准;
3. 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第14页第一章第26条原为“……投标人必须将8条路的投标报价逐一给出……”,现修改为“……投标人必须将9条路的投标报价逐一给出……”。
4.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第33页第四章,投标资料表第4条
VV22-0.6/1kv-4×16+1×10mm2招标控制价上限值原为1225500元,现修改为1440500元;
VV22-0.6/1kv-4×16+2×10mm2招标控制价上限值原为430320元,现修改为496320元;
5.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第33页第四章,投标资料表第6条投标保证金金额原为“2万元人民币”,现修改为:
VV22-0.6/1kv-4×16+1×10mm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
VV22-0.6/1kv-4×16+2×10mm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
6.本工程各标段招标代理费及评标费由各中标人承担,请各投标人将其费用考虑入投标报价,不单独计算;
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2月27日
人民南路等8条路路灯、电缆及施工招标答疑.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