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汴北安置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招标答疑
1.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地下室面积比总图规划面积大2万多平米,以谁为准?
答:地下室面积为50880O。
2.作为外地设计院,路程不远,是否必须派驻现场设计人员?
答:须派驻。
3.本次施工图招标是否包括竣工图?
答:不包括。
4.总图规划中无配电房、燃气等专项内容,是否包含在内?且施工图设计是否包含全部单体、管线综合、道排设计、竖向、室外消防、小区景观绿化设计、室外雨污水?
答:施工图设计不包含配电房、燃气专项设计;包含全部单体、管线综合、道排设计、竖向、室外消防、小区景观绿化、室外雨污水设计。
5.在招标文件章节3.3“招标文件组成”中第六条要求项目领导班子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而整个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是否可以不提供身份证原件?
答:不需要提供项目领导班子人员身份证原件。
6.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技术标部分,其中获奖情况一栏满分4分,获得过“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的加2分。请问是否可以累加?例如提供两个“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可以加4分?
答:不累加。
7.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名称与宿州市发展改革委立项批复名称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以《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宿州汴北安置区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宿发改投资〔2013〕11号)文件为准,该项目名称为“宿州汴北安置区建设项目”。
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