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砀山县农业委员会杀虫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原砀山县农业委员会杀虫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皖LDC2014-038)招标公告调整如下:
1、原项目名称“砀山县农业委员会杀虫灯采购项目”调整为“砀山县农业委员会8m高杆太阳能杀虫灯(含路灯)采购项目”;
2、原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供应商和生产企业,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须在 1000 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调整为“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供应商和生产企业”
3、原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企业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调整为“3、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企业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承认的有资质的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原件”
4、原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5、为保证售后服务质量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备维修安装的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农业部颁发的农机安装修理类高级技工资格证书,报名时须提供原件”调整为“5、为保证售后服务质量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备维修安装的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农业部颁发的农机安装修理类中级或以上技工资格证书,报名时须提供原件”
5、综上,各潜在投标人须满足调整后的招标公告要求,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
(2)企业法人身份证(如企业法人到场)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承认的有资质的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4)拟派本项目设备维修安装的负责人的国家农业部颁发的农机安装修理类中级或以上技工资格证书
(5)代理商报名的另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商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承认的有资质的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所有证书复印件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
注:上述材料(除(5)特别要求的外)均需提供证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需装订成册)一份;
6、原招标公告中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3月24日下午17:00时延长至2014年3月27日下午17:00时
其他内容以原招标公告为准,敬请各潜在投标人按调整后的招标公告要求组织投标!
砀山县农业委员会
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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