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公安局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砀山县公安局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皖LDC2014-144)招标文件关于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补充如下:
履约保证金
1.中标公示期过后办理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须将履约保证金(现金) 中标价的10% 万元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砀山县招投标中心指定以下帐户【中标人在另行缴纳招标代理费和交易费,并按本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需持已缴纳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到砀山县招投标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宜】。
履约保证金银行帐户:
户 名:砀山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履约保证金专户
账 号:20000298555910300000018
开 户 行:砀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上款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砀山县公安局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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