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公安局交换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答疑函2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砀山县公安局交换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项目编号:皖 LDC2016-108-1)二次质疑,,现做出如下答复:
删除询价文件“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24高速球机”及“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25半球型网络摄像机”中 “设备厂家入围 2015 中国制造业年度创新企业”这一要求,其他不变。
本次答疑为本项目的最终答疑,欢迎满足招标要求的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自本答疑发布之日起,继续该项目的采购程序。开标时间由第一次答疑的开标时间推迟至: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6年7月 26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
截 止 时 间:2016年7月 26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所有“答疑、澄清及通知”均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本次答疑的开标时间参加询价会,否则,责任自负。
砀山公安局
201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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