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附小智慧校园信息化及基础设施
施工项目(一期)工程招标答疑
(招标编号:皖LDC2017-132)
1、针对招标文件中类似业绩要求的疑义,现答复如下:将原类似业绩要求修改为投标人提供校园智能化或校园信息化的类似业绩均可,其它不变。
2、招标文件第7页“1.9.3 投标人对“第三章 项目技术规范书、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数量、备注、说明等必须完全响应,否则,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现修改为“1.9.3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满足或优于“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书、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功能品质和质量要求,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招标文件第7页“1.9.4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不得改动投标文件规格响应表中“买方填写部分”的技术参数,只能在“投标人填写部分”作如实写明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如投标人通过改动“买方填写部分”的技术参数而使自己所投的产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现修改为“1.9.4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原则上不得改动项目技术规范书中技术参数,如技术参数中存在单一指向性或倾向性的投标人可以替代,但所投产品必须满足使用功能和质量要求,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项目技术规范书中后附“项目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的及要求官网截图证明的均不做强制要求(国家、省、市强制性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外),投标人一但中标其所投产品在供货前须提供产品相关出厂证件、必须提供的符合资质要求的相关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国家、省、市强制性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5、采购项目中智慧校园平台系统均为暂定价,为保证公平公正,该部分内容不参与评分,在供货时中标单位须按照招标人及使用单位使用需求进行调整,保证其功能达到功能使用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追责,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6、投标单位须提供“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承诺函”该承诺函原件装订在资格证明文件中。
7、各子系统弱电线路、机柜与综合布线系统不强制使用同一品牌,但应满足兼容性好,运行能力强。
8、取消项目技术规范书中加★参数必须满足的要求,凡涉及到单一性或倾向性的仅做为投标参考,但所投产品必须满足使用功能和质量要求。
9、招标文件中关于描述替代产品须满足“参数、规格、说明的”均修改为满足使用功能和质量要求。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砀山县高铁新区管理委员会
砀山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