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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审价咨询机构招标项目质疑回复及澄清公告
信息来源: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01-16
 

芜湖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审价咨询机构招标项目

质疑回复及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对原招标文件修改并答复如下:

一、疑问答复:

1、招标文件的P33页,审计项目类型,要求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绿化项目500万元)及以上的,有3种类型的得基本分5分,每增加一种类型得1分,最高不超过8分。 此处和审计业绩中的甲级和乙级业绩要求金额不相符,请核实。

回复:审计项目类型不分甲级、乙级,该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2、投标文件涉及到的业绩和人员原件是否需要带原件到现场备查?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专业人员详细履历表中2014年以来完成的项目清单需要列举所有的业绩吗?还是例举代表性业绩?

回复: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自行填写

4、审计业绩和审计项目类型业绩可否重复使用?

回复:可以。

5、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分细则备注中:(2)跟踪审计须提供跟踪审计合同;结算审计项目:时间以审计报告出具时间为准,造价以审定价为准。请问:
  1
)跟踪审计合同无法体现造价,是否可以以进度款审核报告中累计完成工程造价为准,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
)提供跟踪审计项目业绩 ,是否可以以最后一期累计完成的进度款审核报告为准?

回复:跟踪审计合同无法体现造价,可以以进度款审核报告中累计完成工程造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最后一期累计完成的进度款审核报告为准,也可以以委托任务单或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详见澄清后的招标文件P24P25)。

6、要求业绩为201411日以来的业绩,是否包括2017年的业绩?

回复:业绩计算时间自2014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7、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分细则3、审计业绩中(1201411日以来具有5个政府投资建设的3000万元及以上单项工程的审计业绩得9分,每多提供一个另加0.25,此项以15分为上限、(2)以上业绩中,单项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每个另加0.1,10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每个另加0.2分,1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每个另加0.3分,以此类推,此项工程不得重复计算(3)以上业绩中,每提供一个政府投资建设的跟踪审计项目另加0.5分(以项目计算,与跟踪审计审价报告数量无关)项中是否可以理解为(2)(3)项可以互相重复?

回复:可以重复,此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8、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界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以政府为主体的投融资建设项目,不包含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1)以政府为主体的投融资建设项目如何体现?

2)提供与审计局签订的合同是否可以作为以政府为主体的投融资建设项目的证明材料?

3)区级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的项目是否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业绩?

4)电力项目投资建设均为各省市电力公司,电力公司均为国有企业,各地电力公司建设的项目是否可计分?

5)审计局委托的项目,但是业主单位是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医院、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等类型的项目,是否为政府投资项目?

6)我公司2014-2016年承接过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相关房建、绿化项目,对于机场使用功能的特殊性及投资主体的唯一性,我们理解可以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否可以?

回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以政府为主体的投融资建设项目,含各级国投、工投、城投、建投、医院、机场、电力等公司及县级以上(含县级)开发区管委会投融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具体详见国家计委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但不包含一般性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财政机关委托的审价项目可列入业绩。

9、审计项目类型的证明:201411日以来具有房建、道路、桥梁、绿化、水利、电力、轨道工程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类型的项目审计,且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绿化项目500万元)及以上的,有3种类型的得基本分5分,每增加一种类型得1分,最高不超过8分。”。请问:

1)单独装饰工程、单独安装工程、隧道工程是否满足得分要求?道路工程中市政工程和公路工程是否可以分别按一类计算?

2)请问审计类型的书面证明材料具体指哪些?是否有统一格式要求?

3审计报告或者审计合同是否可以作为书面证明材料?

4报告或合同或概算审批文件能体现项目类型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5除以上明确列明的类型外,土地整理、单独装饰(二次装饰)工程是否可以认定为审计项目类型?

6)市政道路和公路是否属于道路工程同一类型?

7)审计项目类型中,绿化项目500万元是否包含在审计业绩30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内?

8)若项目名称可以体现出项目类型,能否不用出具证明材料?如仍需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如何开具?
回复:此条修改为:“201411日以来具有建筑、装饰(含二次装饰)、市政道路、公路、桥梁、隧道、绿化、水利、电力、轨道工程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类型的项目审计,且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绿化项目500万元)及以上的,有3种类型的得基本分5分,每增加一种类型得1分,最高不超过8分。注:具体要求见备注。”

相应备注修改为:“审计项目类型还须提供体现项目类型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审价项目委托单位或审价合同签订单位印章

10、招标文件第33页,企业荣誉中获得国家、省级、市级造价管理机构的优秀单位、先进单位的给予计分:

1)国家、省级、市级造价管理机构具体包括哪些部门?

2)各造价协会的优秀单位、先进单位是否可计分;

3)各地的造价优秀单位的评选方法不同:江苏省是以造价信用等级打分评选等级,获得江苏省信誉等级高等级的是否可计分;

4) 该项目为政府投资审计,最能体现咨询公司对政府投资审计能力的表彰应该为审计系统的表彰,获得审计系统的表彰是否可计分。

5)获得优秀单位、先进单位的时间以什么为准?

6)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是否可以做为加分项?

7)“国家级每项得1分,省级及市级每项得0.5分”,省级及市级的得分相同,体现不出等级差距,可否修改为“国家级每项得1.5分,省级每项得1分,市级每项得0.5分”?

回复:该条修改为“20141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政府造价管理机构、政府行政机关、造价管理协会评定的与造价咨询有关表彰或奖项或评优的,国家级每项得1.5分,省级每项得1分,市级每项得0.5分;年度内相同类型(内容)的表彰仅以等级较高的计算。本项合计最高不超过2分。注:表彰或奖项以颁发的证书或发布的表彰文件为准,时间以证书时间或表彰文件发布时间为准。

112014年至2015年我单位作为南陵县审计局协审单位,审计报告由审计局出具,导致我单位尚未留底审计报告。我单位建议由建设单位出具业绩证明,内容包含项目名称、送审金额、审定金额,核减金额,定案时间等。请贵单位明察。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2
、关于招标文件第33页企业荣誉,“201411日以来,获得国家造价管理机构优秀单位、先进单位称号的,每项得1分;获得省级造价管理机构优秀单位、先进单位称号的,每项得0.5分;获得市级造价管理机构优秀单位、先进单位称号的,每项得0.5分;”。请问:获得国家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是否满足得分要求?
回复:满足,参考质疑回复第10条。
13
、关于招标文件第33页其他说明中评分细则中的加分项,投标单位必须根据原件资料将加分项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进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请问:加分项的原件资料扫描件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是否满足得分要求?

回复:扫描件打印后加盖公章满足得分要求。

14关于招标文件第33页备注中“考虑到装订资料较多,请投标单位制作业绩合同目录(见附表)装订在商务标书中,不需要在标书中放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将业绩合同扫描件按目录顺序刻录成光盘,扫描件页面内容应清晰完整。合同可只扫描封面和能反映项目名称、委托单位、签订时间等内容的页面。光盘背面用记号笔写上投标单位名称及项目编号。为防止光盘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光盘应刻录一式五份并分别用光盘带包装放在A袋内封装。”和招标文件第26页合同业绩目录附表要求提供201420152016业绩合同。请问:招标文件第33页(二)其它中注明“评分细则中的加分项,投标单位必须根据原件资料将加分项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进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和招标文件第33页备注第(3)条是否冲突?是否只需要将加分项原件资料扫描件打印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中即可?

回复:该条取消。

15、近年内完成项目审价的业绩中甲级评分办法:“(2)以上业绩中,单项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每个另加0.1,10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每个另加0.2分,1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每个另加0.3分,以此类推,此项工程不得重复计算;”请问,以此类推是否以5000万为一档,以此比前一档增加0.1分,即20000万元及以上每个另加0.4分,25000万元及以上每个另加0.5分以此类推。不重复计算,计满足条件的最高档。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6P32页,造价软件。

:提供以分公司名称购买的计件软件发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加分要求?

回复:以分公司名称购买的计件软件发票不满足招标文件加分要求,具体按澄清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17P32页,专业技术力量。

问:已退休的造价师是否可以作为投标人的人员技术力量配备?

回复:不可以。

18P32页,审计业绩。

问:有的审计局只签订框架协议,没有单独的项目合同或委托书且定案表中只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审单位盖章。审计局未在定案表中盖章,此业绩是否可以使用?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9P33页,审计项目类型。

问:审计项目类型是否包含在提供的审计业绩数量中?审计项目类型是否包括跟踪审计?有的审计局只签订框架协议,跟踪审计项目未单独签订合同或委托书,如何证明跟踪审计业绩?未审结完毕的跟踪审计项目需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回复:见前述回复,按澄清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20P7页,投标单位需具备的基本条件,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问:“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需提供,需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回复:不需要。

2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七页第(6)条“拟成立的分支机构负责人为专职从事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员”。而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建办标【201743号)和《芜湖市造价站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申报材料的通知》(造价【201716号)中已明确“取消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是专职从事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员要求。”所以,我公司认为招标文件中对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要求与实际政策相冲突。

回复:该条取消,详见澄清后的招标文件。

2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七页“一、招标范围和主要内容”中明确列出工作服务内容具体分为四种类型:“工程项目结算审价、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及其他与工程审价相关事项”。而在第四章评分细则技术服务方案部分仅对“工程审价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内控制度”作出具体要求,但不明确“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及其他与工程审价相关事项”类型的审计服务方案,是否也要相对应地放入技术标中。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23、招标文件第33页备注(2)“跟踪审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造价为准。”(1)合同为框架合同,体现不了项目金额,项目金额能否以任务委派单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为准?(2)总合同签订时间为2013年,任务委派时间为14年以后,业绩是否符合时间要求?

回复:按前面第五条及澄清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24、目前造价员已全面取消,请问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员的人数还作为评分项吗?

回复:鉴于造价员后续政策尚未明确,此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最新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芜湖市审计局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116日

附件:/file/20180116/2018011616149439943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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