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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离新区综合开发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10-16

符离新区综合开发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符离新区综合开发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P-YQGC202306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安徽拂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环宇国际广场515


联系人及电话

薛主任  1369655522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29


联系人及电话

崔康怡  13721163813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拂晓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晟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科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北关街道公园道一号S1栋商业二层

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126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769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投标报价(费率%

5.18%

(约522841121.5元)

4.82%

(约486504672.90元)

4.82%

(约486504672.90元)

服务期限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质量标准

工程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工程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工程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项目

总负责人

姓名

陈尚峰

于忠义

任禄


证书名称

高级建筑师(建设工程)、

注册城乡规划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城乡规划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建筑学)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城乡规划师、

正高级工程师证(建筑学)


证书编号

202120700868

GH2022321678620193202729

GH2007410033220094100600

国机人(2012573-64

20113400476GH20163400734

ZG2018934001711

综合评估得分

92.92

90.38

89.52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6-2023年10月19日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宿州市埇桥区住建局


单位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700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建管股  0557-3693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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