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离原逸夫师范学校危房拆除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符离原逸夫师范学校危房拆除 项目编号:AHJX2024-002 采购方式:询比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月29日 采购日期:2023年2月2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萧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南黎路海容广场1404室 成交金额:237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响应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硕(组长)、杨夫君、冯颖 采购人名称:宿州市银通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绿洲嘉园D10号楼1楼 联系人:钟部长 联系方式:0557-2888372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3#楼29层 项目负责人:杨工 联系电话:18225576310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 公告期限: 2024 年 2 月 2 日至 2024 年 2 月 4 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3#楼29层,联系电话:1822557631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宿州市银通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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