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立医院女职工特殊卫生费超市提货券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EP-SZQT2024009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立医院女职工特殊卫生费超市提货券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安徽宿州华夏超市(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522号 提货券附加价值:92400.00元 评审总得分:94.40分 第二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品尚多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二路,南翔云集文化商业街民俗风情街1#201号 提货券附加价值:56000.00元 评审总得分:74.5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一中标供应商 货物类 | 名称:宿州市立医院女职工特殊卫生费超市提货券采购项目(二次)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超市提货券 数量:满足采购人需求据实提供 单价:/ |
第二中标供应商 货物类 | 名称:宿州市立医院女职工特殊卫生费超市提货券采购项目(二次)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超市提货券 数量:满足采购人需求据实提供 单价:/ |
五、评审专家名单:纪华(组长)、单晓东、王秀丽、王萍、许温萍(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243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楼29楼,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1825579597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 地 址: 宿州市汴阳三路616号 联系方式: 17755769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3#楼29层 联系方式: 0557-303355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1825579597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得分及排序 4.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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