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第三中学汴河路校区高中部教学楼、食堂、宿舍、运动场及附属设施项目(EPC)监理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AHJX2024-048 二、项目名称:泗县第三中学汴河路校区高中部教学楼、食堂、宿舍、运动场及附属设施项目(EPC)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中标(成交)金额:282500.00元 评审总得分:99.91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泗县第三中学汴河路校区高中部教学楼、食堂、宿舍、运动场及附属设施项目(EPC)监理 服务范围:本次监理工程主要范围为本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服务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造价、信息、安全和文明进行管理控制;对建设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以委托人的授权为准);组织工程验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柏群吉(组长)、周振华、董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楼29楼,联系方式:王工1521258121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泗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泗县泗城镇朱山路 联系方式:高主任13956858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3#楼29层 联系方式:152125812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2125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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