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村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AHJX2024-070 二、项目名称:曹村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昌市昌九化工物资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濡溪村商铺5号2层 中标(成交)金额:1223900.00元 评标总得分:93.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曹村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豫昇昌、鲁泰、红四方 规格型号:PAC(固态28板框)、PAC(液态(10%含量))、乙酸钠(固态晶体,58-60%)、乙酸钠(液体微黄色(25%含量))、PAM(阳离子60离子度)、PAM(阴离子1800万)、液碱(工业级32%,液体)、次氯酸钠(液体10%) 数量:1批 单价:12239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浩 (组长)、张颖 、彭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楼29楼,联系方式:13721163813。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安徽安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路与银河一路交叉口环宇国际广场 5 号楼 15 层 联系方式:18655702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民俗风情街 3#楼 29 层 2910 室 联系方式:崔康怡 13721163813、莫传城 1555590201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崔康怡 、莫传城 电 话:13721163813、155559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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