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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绿色食品产业园污水预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EPCO) 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05-07

砀山绿色食品产业园污水预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EPCO)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砀山绿色食品产业园污水预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EPCO

招标项目编号

 EP-DSGC20250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砀山诚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及电话

魏工  0557-227089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29

联系人及电话

张广芳  0557-303355915178247023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碧水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苏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群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皖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豪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昌平生命园路23-2166001

60026003600560066007601660186020 号、

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 42 号二至六层

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 6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黄华镇红旗渠大道西段89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元/费率%)

建安工程费费率

95%(107660410元,建安费约89936310元)

98.66%(约111253424.68元,建安费约93401224.68元)

97.88%(约110487700.24元,建安费约92662800.24元)

勘察设计费

3325000

3453100.00

3425800.00

运营费

2.15/m³

2.17/m³

2.06/m³

工期(日历天)

180日历天

180日历天

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合格,确保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奖项。(3)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标准: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4)运营服务的质量标准:达到合同约定的出水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合格,确保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奖项。(3)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标准: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4)运营服务的质量标准:达到合同约定的出水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合格,确保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奖项。(3)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标准: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4)运营服务的质量标准:达到合同约定的出水标准。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姓名

刘大宇

陈文浩

郝艳宇

证书名称

一级建造师

一级建造师

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132200920090248 8

1342015201514745

1412016201832415

设计负责人

姓名

孙宇

张扬琳

张万里

证书名称

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编号

CS20103100276

CS134200373

CS20153200883

运营负责人

姓名

王魏

张蕾

童凯

证书名称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ZGB11070763

(2019)1127148

2020031482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557-2025512

招标代理费

212200.00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砀山县科技路桃源居办公大楼13层

联系人/联系电话

建管股  0557-225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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