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布实施《安徽省人防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皖人防〔2020〕74号
各市、县(市、区)人防办,省人防工程质监总站:
根据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等标准规范,省人防办组织编制了《安徽省人防工程费用定额》,现予以颁布,自即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
附件:安徽省人防工程费用定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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